2025年1月,我国水资源费改税首个征期顺利收官。这项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开的“费改税”试点改革,推动我国迈入以税收杠杆调节用水方式的新阶段。作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举措,水资源费改税首个征期平稳落地的背后,既有税制设计的科学考量,也有征管机制的创新实践,更折射出全社会节水意识的增强。
改革平稳落地——
从“费”到“税”的无缝衔接
此次水资源税改革以“税费平移”为原则,确保企业和居民用水负担总体稳定。根据《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直接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缴纳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适用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水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节约保护要求分类确定。湖南省衡阳市近尾洲水电厂首月申报水资源税5.8万元,按此推算全年税负与原水资源费基本持平。
在征管层面,水利部门与税务部门协同发力,构建了“税务征管、水利协作、自主申报、信息共享”模式。通过数据共享机制,电子税务局可自动预填取水许可证、取水量等信息,并计算税款,大幅度减少企业手动操作。上海市某公司通过电子税务局一次性完成申报,全程耗时仅几分钟,彰显数字化征管的高效。
政策导向明确——
差别税额激发节水动力
通过差别税额强化税收调控功能是这次改革的一个显著特点。一方面,对用水效率达到国家先进值的纳税人减征税款,形成正向激励,促进节约用水;另一方面,对取用地下水、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取用水,以及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等特种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倒逼其转变用水方式、优化用水结构。
这一政策导向已初见成效。例如,贵州省遵义市某加油站因洗车业务的水资源税较此前费用翻倍,随即开展节水培训并计划更新设备;南宁某制糖企业正在通过回收废水、循环利用冷凝水、增强职工节水意识等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湖南省电力公司则通过测算“节水账”,调整用水结构,减少损耗。
河海大学商学院主持推进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中国水资源税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博士后吴正指出,税收杠杆的引入,使企业从被动交费转向主动节水,推动“经济账”与“生态账”的统筹。
改革实施前,公众最关注的是“水价是否上涨”。《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明确要求终端综合水价结构逐步调整,确保居民正常生活用水负担不增加。湖南省岳阳市居民邓女士发现水价未变,打消了疑虑。吴正表示,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不计入自来水价格,进一步保障了民生需求。
与此同时,节水理念正通过改革渗透至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宁波市某热电公司财务经理表示,企业开始关注管网漏损率,计划通过技术改造降低损耗;安徽省通过政策引导,实现首个征期内城镇公共供水企业成本有所降低,其他行业和特种行业用水成本有所增加,较好地发挥了水资源税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鼓励用水户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
地方财力增强——
税源拓展助力绿色转型
水资源税改革不仅优化了水资源管理,还为地方财政注入新动能。改革后,水资源税全部归属地方。安徽省首个征期实现水资源税收入约4800万元,上海市421户企业申报税费2500万元,税源稳步拓展。
此外,地方在税额标准、减免政策等方面被赋予更多自主权。例如,福建省根据区域水资源禀赋设定差异化税额,兼顾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这一改革既增强了地方财力,又为未来将水资源税纳入资源税法奠定基础。
下一步,水利部门将与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深化协作,积极开展信息共享,加强税收征管协作,抓好试点跟踪分析,确保试点平稳有序实施,充分发挥税收的刚性作用,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正如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所言,水资源税改革既是挑战,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契机。
从“以费控水”到“以税促节”,水资源税改革不仅增强了地方财力,更激发着全社会节水的内生动力。
北京沃特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20777号 客服热线:010-8576302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北口水利综合楼
E-mail:szy@sinowbs.org Copyright ©201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扫一扫
水务论坛公众微信
关注有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