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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的通知

时间:2021-04-01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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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制办公室,各流域管理机构:

  2020年水利部河长办联合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了一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并从中编选60篇编辑出版《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典型案例汇编》一书,反响良好。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强化河湖长制”要求,进一步总结推广基层典型经验,形成互相借鉴、共同提高的良好工作局面,拟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典型案例主要内容

  案例征集分设河湖长履职与责任落实、河长办履职能力提升、基层河湖管护队伍建设、河湖长制考核与激励问责、流域统筹协调、区域联防联治、幸福河湖(生态河湖、示范河湖、健康河湖)建设等7个版块。案例编写应紧扣一个版块主题,针对工作思路新、方法措施实、实际效果好且可复制推广的具体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不需面面俱到。

  二、有关要求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制办公室、各流域管理机构高度重视典型案例征集选编工作,组织有经验的专家、业务骨干、媒体记者,认真撰写案例。水利部河长办联合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将继续从中编选部分案例编辑出版。编选案例向基层首创经验倾斜。

  2.案例字数严格控制在4000字以内,观点鲜明、层次清晰、重点突出、语言精练,用数据和事实说话,适当配图片。每个案例仅能选投1个版块,并编写200字以内的推荐理由,高度概括凝练其特色、亮点。具体要求见附件1。案例编写格式可参照《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案例生态文明建设》(党建读物出版社)中《“东方水城”的嬗变之路——江苏苏州市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推动生态美丽河湖建设的实践》一文,具体要求见附件2。

  3.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制办公室、各流域管理机构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撰写2-4篇典型案例,覆盖版块不少于2个,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推荐表纸质版和案例电子版(电子文档以“省份+案例选投版块+案例题目”形式命名)材料。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健

  电  话:010-63204197  13301020915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3号水科院大厦C座1126室

  邮  箱:anli@waterinfo.com.cn

水利部河长办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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